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5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申请条件
1.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2.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4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请使用邮政或顺丰寄送)按要求向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科方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注:专家推荐信不能由报考导师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签名,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1)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2)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3)雅思(学术类)成绩;(4)托福成绩;(5)GRE成绩;(6)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7)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证书;(8)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9)近五年内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6个月及以上(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7.研究计划书。具体内容包含学术背景及成果、拟研究问题、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参考文献、创新点等,5000字以内。
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科研水平与学术能力的有关材料。
注: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初审。
初审选拔
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申请材料的初审、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科设立审核小组按专业分组进行初审,每组由至少5位专家组成。初审满分为100分。
文理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将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给各专业进行初审。各专业初审专家依据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发表、发明专利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审,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初审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对复试考核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计划于2025年3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复试公示名单中通知。各专业成立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的复试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初审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
各专业复试考核方式如下: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文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文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其它事项
1.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有关奖助体系、录取类别等请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在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文理学院提出申诉,由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教楼F401室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3683640
电子邮箱:jhn@bnu.edu.cn
联系人:姜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