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专项计划说明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博士学位研究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相关专业。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仅招收0502外国语言文学)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全日制专业和导师均可接收其他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报考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和考试程序、学费等执行统一标准,具体请参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7名(其中“克拉玛依专项”3名、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名),此招生计划人数在202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外单列。
(一)普通计划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因计划比例限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除报考“克拉玛依专项”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外,普通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二)专项计划
1.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被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根据相关计划安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拟在0502外国语言文学招收1人。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为生源地在新疆(含兵团)或报名时在新疆(含兵团)工作满3年以上的考生。
请相关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报考,如违反政策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在全体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考试成绩、来源地区、是否在职以及工作单位性质、报考专业等。博士生完成学业后必须回到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单位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详细了解民族骨干政策请浏览教育部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下的“民族教育司”发的相关信息(www.moe.gov.cn)或研招网的国家政策专栏(yz.chsi.com.cn)。
“对口支援”计划
2025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为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此计划招生人数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外单列。报考专业由对口支援高校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共同商定,报考人员由推荐单位选送。报考条件、考试内容、报考手续、学费标准等与普通博士生一致。博士生完成学业后须根据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专项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专项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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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2025年“克拉玛依专项”招生政策的说明.pdf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