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文章来源于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公告,主要讲述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复试科目和要求及成绩核算,拟录取和复试咨询和监督等信息。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公平公正。为保障我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燕琴院长
副组长:张绍杰党委书记/副院长
赵苛然纪委书记
成员:钟勇人事教育处处长
王继周战略研究室主任
张利明办公室(保密办)主任
高武俊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负责人
秘书:马维军人事教育处
三、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组
成立复试专家组。根据参加复试人员专业情况,复试专家组由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三个专业方向的专家5-9人组成,从我院专家库中抽取。
四、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线上视频复试。
2、复试时间:2023年9月30日,详细安排如下。
(1)8:30-9:00测试系统
(2)9:00-12:00英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3、复试人员:以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4、复试要求:
设备要求: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不得设置虚拟背景。(条件不具备的提前沟通)
软件要求:考生需提前安装腾讯会议作为主要复试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设备测试:我院将提前联系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软、硬件测试。如有困难,请及时反映,做好沟通。
场所要求:考生所在场所,不得有任何其他人、考试相关材料及无关通讯设备等。
其他要求: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或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我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复试过程中考生的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过程由我院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及要求
复试分为英语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英语能力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0分钟,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综合能力测试。
六、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院2024年推免生招收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和排名情况在院网站进行公示。
八、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咨询和监督
1、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马维军010-63880811 13691193549(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weijunma casm.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院911室
邮政编码:100036联系人:马维军
2、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纪委监督电话:010-6388092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其他
1、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面负责和监督。
2、拟录取研究生在新生报到注册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研究生须承诺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4、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政审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5天内,拟录取人员须以邮寄形式交验以下材料复印件。
(1)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4)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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