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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下

发布时间:2023-04-26 15:37:38            

上接: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上


  招收退役士兵计划考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报名、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我校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有效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分别向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备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相关证明材料须在网上确认结束时间前内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招生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少民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并网上确认的信息为准。


  7.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录取或不能将档案转入学校造成无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9.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


  1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1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和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独考试考生还应当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8)以及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5.在2023年入学前(一般为9月初)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6.网上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10日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3.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应对我校考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予以配合。


  4.初试成绩一般在2023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十、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


  2.2023年我校材料学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招生,顺德创新学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1材料工程专业)招生计划单列,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下旬至4月中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4.2023年我校少民骨干计划将按照同一招生专业内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复试资格。


  5.2023年报考我校退役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6.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7.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及同一招生专业内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录取的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十三、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细内容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6)。


  十四、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28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28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十五、合作培养


  2023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六、住宿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学校不提供住宿,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住宿具体安排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七、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定向委培单位”栏内注明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处)名称。


  2.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3.顺德创新学院作为我校二级单位独立招生,计划单列,招收的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完成基础课程,日常管理由学生导师所属培养单位负责。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创新学院开展科研工作,其日常管理及住宿安排由顺德创新学院负责(校本部不再安排住宿)。顺德创新学院录取的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要求与校本部研究生执行同一标准,毕业时合格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顺德创新学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奖助待遇外,还享有顺德创新学院提供的其它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八、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点击首页-联系我们查看。


  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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